“献血8次不能优先用血”事件:官方通报及反思
一起关于“男子献血8次却被告知不能优先用血”的事件在河北廊坊市引发了广泛关注,这起事件不仅触及了公众对于无偿献血制度的信任,也暴露了医疗系统在执行相关政策时的漏洞与不足,8月27日,廊坊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就此事发布了官方通报,详细说明了事件经过,并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了严肃处理。
事件回顾
8月15日晚,患者李某因突发疾病前往霸州市第二医院就诊,由于病情严重,需要进行手术治疗,由于患者贫血严重,达不到手术指征,医院决定先期给予输血治疗,在接下来的两天里,即8月16日和17日,霸州市第二医院向廊坊市中心血站申请用血,并成功为患者输注了共计800毫升的红细胞,到了8月18日,当患者需要继续输血时,问题出现了。
据患者李某反映,他在向医院和血站申请继续输血时,却被告知由于他近期没有献血记录,其献血证已“过期作废”,因此无法享受优先用血的权益,这一说法让李某感到十分震惊和不解,因为他从2011年到2020年期间一共献血8次,最后一次献血是在2020年的10月15日,且每次献血后都获得了无偿献血证。
面对这一突如其来的变故,李某及其家人感到十分无助和焦虑,他们不明白,为何自己多年来的献血行为,在关键时刻却无法得到应有的回报,更令他们难以接受的是,医院和血站还提出了一个“解决方案”:要求李某的家人或朋友先去献血,才能为他继续调血,这一要求对于年近七旬的父母来说,显然是不现实的。
官方通报与责任追究
面对舆论的强烈关注,廊坊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迅速介入调查,并于8月27日发布了《情况通报》,通报中明确指出,无偿献血证终身有效,不存在过期说法,对于李某在急需用血时遭遇的困境,廊坊市中心血站和霸州市第二医院均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。
通报指出,两家单位存在信息共享机制不健全、工作人员对献血者优先用血政策掌握不准、解答有误等问题,在与患者沟通时,方法不得当、缺乏关爱,给患者带来了极大的不便和困扰,为此,廊坊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依法依规对有关责任人进行了严肃处理:对廊坊市中心血站分管负责人进行诫勉谈话,对供血科科长给予政务警告处分;对霸州市第二医院主要负责人、分管负责人给予政务警告处分,对输血科主任给予党内警告处分,对主管医生给予政务警告处分。
反思与改进
这起事件不仅是对个别责任人的警示,更是对整个医疗系统的一次深刻反思,无偿献血制度是社会文明进步的体现,它依赖于公众的广泛参与和信任,当这一制度在执行过程中出现问题时,不仅会损害献血者的权益和信心,也会对整个社会的道德风尚产生负面影响。
廊坊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在通报中明确表示,将深刻反思此次事件中的教训,举一反三,加强内部管理,提高服务能力,落实好无偿献血相关政策,他们也将加强与媒体和公众的沟通,诚恳接受监督,努力改进工作,为广大群众提供优质便捷的服务。
呼吁与倡议
在此,我们也呼吁社会各界共同关注无偿献血事业,积极参与到这一公益事业中来,我们也希望医疗系统能够进一步完善相关制度,加强人员培训,确保每一位献血者的权益都能得到切实保障,只有这样,我们才能共同构建一个更加和谐、文明、进步的社会。
对于广大献血者来说,我们也要提醒他们保留好自己的献血证和相关证明文件,以便在需要时能够顺利享受优先用血的权益,我们也要相信政府和社会各界会共同努力,不断完善无偿献血制度,让每一位献血者的爱心都能得到应有的回报。
“献血8次不能优先用血”事件虽然令人痛心,但它也为我们提供了一个反思和改进的契机,让我们携手共进,为构建一个更加美好的社会贡献自己的力量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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